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营商环境登记财产指标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   2022-06-16 14:49:19    浏览量: 11317   编辑:杨志健 0
摘要: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营商环境评价登记财产指标推进落实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登记[2022]19号)以及市自然资源局的工作部署,对照《2021年营商环境登记财产评价指标标准》、《汕尾市营商环境登记财产指标问题整改措施》的标准及措施,明确整改目标,为全面解决我市营商环境登记财产指标存在的问题,对标市自然资源局工作要求,切实落实整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不动产登记便利化,特制定本整改工作方案,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推进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一窗办理”、真正实现“网签、登记、线下缴税、缴费、领证”全流程1个环节、当场办结。

  (二)推动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企业信息共享、实现同步过户。

  (三)开展转移登记+抵押登记、预告登记+抵押登记等组合登记业务。参照珠海做法,探索“二手房登记+金融服务”,实现还清原贷款、申请新贷款、解除抵押、二手房交易、房产抵押五项业务“只跑一趟”。

  (四)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及建库工作。

  (五)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业务“全城通办”、拓展业务范围。

  (六)全面实行“交房即发证”,通过不动产登记机构与税务、金融机构等部门联动、在交房现场为购房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二、工作内容

  (一)设立专窗、精简流程,全面提高企业办事便利化

  为进一步优化“一窗受理”流程,已设立企业专窗,企业办理不动产业务可免预约、免等候,即到即办,对于申请资料不齐全的可以容缺受理,对材料齐全的登记业务争取当场办结。优化了一次性告知清单,按照不动产登记业务共57项业务类型,细分为269个办事业务场景,更明确了办事情形。已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系统,一窗受理平台,信息跨平台共享,压缩了业务办理时间,避免了信息的二次录入,大大节约了群众的时间成本、优化了营商环境。

  (二)信息共享,大力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块化建设

  按照市局工作部署,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基础上增加“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内容,我中心积极做好前期业务流程对接、梳理整合收件材料清单、平台测试使用反馈、前台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等工作,推进“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并于2021年3月1日上午,与市局、汕尾供电局联合举行“不动产登记+用电过户”服务启动仪式,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汕尾市营商环境,推动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便利改革工作部署,以及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工作的有关要求,正式推行我市不动产登记与用电事项联办,实现市民和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和用电过户服务“只跑一次”。其他民生服务内容正在积极推进中。

  (三)实现报文规范化,推进不动产登记组合业务

  根据省厅下发的整改要求,我中心组织业务科室和登记系统技术团队,对领取的报文数据包进行内容比对,梳理报文失败原因和类型,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全面落实整改工作。按照上级工作指示,严格落实业务报文的常态化管理,保障日常报文工作的顺利进行,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工作,确保不动产业务报文符合上报规范。

  为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工作流程,目前全市已约有50个银行网点使用“广东省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系统”推送业务申请,简化了抵押业务合同,实现抵押首次、抵押注销、预告抵押等业务不见面办理。通过“广东省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系统”办理的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档案由银行自行保管,免向登记机构移交,同时在业务办结后仅向银行推送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不再核发纸质证明,在免除档案、登记结果通过物流流转的基础上真正实现“一次都不用跑”,接下来将继续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宣传政策利好,适时关闭除“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外的其他办理渠道。

  (四)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及建库工作。

  我中心将“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专项负责人,对提交的材料即收即核即办,集中人力物力全面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确保完成自然资源部和自然资源厅的任务要求。

  此次农村房地一体登记发证工作,我中心负责对市城区、红海湾开发区、华侨管理区三个辖区的房地一体受理登记工作,需要根据作业单位、监理单位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受理登记,为保证按时按质完成任务,我中心积极加强与城区自然资源局、监理单位、发证单位等沟通合作,商议存在的问题,探讨解决方案,并研究部署下一步的有关工作。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中心根据各辖区提交的材料受理审核登记共1084宗。

  (五)拓展业务,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业务“全城通办”。

  严格执行《汕尾市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工作方案》、《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全市通办”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统一了不动产登记高频通办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正式对外提供抵押首次、变更、注销登记和房屋首次、变更、转移、注销,及预告等高频业务的“全市通办”服务,以点带面做好承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的工作准备,奠定工作基础,外省、市通过网办渠道申办的不动产登记业务与“全市通办”业务以同样的模式受理。

  协同汕尾市政数局开展了与深圳市政务服务跨城办理的“一机通办”工作,经调整适配,现已于汕尾市外的自助办理一体设备上线了不动产登记高频业务申办服务,以实体自助设备实现了跨城通办。2021年总受理全市通办业务共26宗,其中抵押登记16宗、注销登记10宗。申请人通过各区域服务中心异地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实现了不见面审批,全流程网办,让群众“零跑动”。

  (六)全面推行“交房即发证”

  按照市局《汕尾市2021年不动产登记便利化工作实施方案》工作部署,我中心提前介入,组织做好权籍调查,根据工作需要,开展预测、宗地预分割、预审等相关工作,协助企业提前做好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工作。2021年4月,选取华夏东方明珠项目作为试点,于现场举办了“交房即发证”启动仪式,向交房业主颁发了127本不动产权证书。

  华夏东方明珠项目成功试点后,我中心按照市局工作部署持续发力,邀请南方卫视频道《广东视窗》栏目组前来拍摄《汕尾:交房即发证 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电视专题片,选取保利金町湾海遇小区、万象华府小区、碧桂园华附凤凰城桃源小区作为拍摄宣传对象,并于南方卫视频道《广东视窗》栏目播出,及时宣传该项便民利企举措,让企业群众切实感受改革红利,感受不动产登记便民化的提升,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安心、顺心,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改革获得感和幸福感。截至目前为止,已在4个楼盘开展“交房即发证”工作,共颁发542本证书。


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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