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市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计划的公示 |
信息来源: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07-22 09:29:27 浏览量: 6206 编辑:杨志健
摘要:
根据《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汕工信函〔2022〕239号),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区)初审推荐、第三方评审、局党组审议等工作流程,确定汕尾市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21日至7月27日。
如对项目入库计划有异议者,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无明确事项或内容的,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融资促进科)
电话:0660-3396022
地址:汕尾市汕尾大道中工信大厦3楼,邮编:516600
附件:汕尾市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安排表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21日
附件:
1.(汕尾市)附件2: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安排表.xls
汕尾一线网 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18138138798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18138138798
③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汕尾一线网”稿源的名义原创新闻信息转载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