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森林保护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告 |
信息来源:汕尾市林业局 2022-08-16 10:22:52 浏览量: 9663 编辑:杨志健
摘要: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一)项目名称:汕尾市森林保护建设工程一期项目
(二)建设单位:汕尾市林业局
(三)项目概要:
1.建设地点:建设项目包括6个子项,分别位于汕尾市直属国有东海岸林场(陆丰市)、汕尾市直属国有红岭林场(陆丰市)、汕尾市直属国有湖东林场(陆丰市)、汕尾市直属国有罗经嶂林场(陆丰市)、汕尾市直属国有吉溪林场(陆河县)、汕尾市直属国有黄羌林场(海丰县)。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内容:根据汕尾市森林防火“十四五”规划要求,拟进行森林防火体系建设。汕尾市森林保护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在汕尾市直属6个国有林场进行防火体系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瞭望塔台;新建蓄水池;新建防火专用道路、防火简易道路等及购置森林防火设备一批。
4.建设工期:24个月。
5.建设总投资:12668.02万元。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已委托中铭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汕尾第一分公司负责开展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评估主体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单位:汕尾市林业局
通讯地址:汕尾市城区香洲头腾飞路39号
联系人:苏淑静,联系电话:0660-3366156
电子邮箱:Swslhzyh12119@163.com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一)识别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二)对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三)对识别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进行定量定性评估;
(四)提出防范和化解措施,判定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
四、意见反馈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公告7个工作日,请社会公众和有关专家提供宝贵意见,并将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汕尾市林业局。
汕尾市林业局
2022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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