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倾力做好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的建议》的复函

信息来源: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2-08-17 18:02:09    浏览量: 10641   编辑:杨志健 0
摘要:

尊敬的陈文静代表: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全市金融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您在参加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倾力做好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的建议》,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深入走访海丰部分行业协会、个体工商户,了解金融需求及获得信贷便利化情况。现就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回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金融事业的发展步伐不断加快,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逐步提升,各级各部门金融意识明显增强。主要呈现几个特点:一是市委市政府对金融工作的重视程度高;二是密集出台的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扶持政策多;三是财政资金支持金融拓宽融资渠道的力度超前;四是市政府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激励举措有效。

  今年以来,受超预期因素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的循环畅通遇到了一定阻碍,市场经济主体也面临新的困难,国家、省和市也相继出台了稳经济一揽子措施,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着力保市场主体以保就业保民生,努力确保今年经济实现合理增长和失业率尽快下降,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各级金融系统迅速响应、积极行动,深入各类市场主体走访纾困,不断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目前,在政府引导下,全市银行机构特别是地方法人银行的贷款产品体系有了进一步完善,但“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还一定程度上困扰着我市部分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在此基础上,我市结合国家、省的扶持政策,从金融纾困角度推出了系列政策措施,希望能够帮助缓解海丰县的个体工商户乃至全市的小微市场主体融资困境。具体有如下几方面举措:

  (一)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助力企业发展。

  一是鼓励我市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业务合作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做大业务规模,聚焦支小支农主业,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实体经济纾困的力度,的确对辖内2022年度融资担保业务合作规模较大的银行机构、融资担保业务量达到10亿元的融资担保机构给予财政性存款单项分存及嘉奖鼓励。

  二是推动“信保基金”与地方法人银行业务深度融合,创新推出适合我市实际更加精准的“银担”产品体系,进一步满足我市广大小微市场主体融资需求。优先支持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对单家企业客户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担保额度;贷款期限大于1年期的,符合条件的第二年担保费减半收取。  

  三是本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市场主体(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平均年化担保费率降至0.8%以下。对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纳入“信保基金”增信的小微市场主体(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贷款,按实际担保天数,市财政给予全额担保费补贴,帮助小微市场主体实现“零担保费”获得融资支持。采用市财政预拨补贴担保费至融资担保机构,到期清算的方式提高纾困直达效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以“即收即补”担保费为贷款担保客户缩短办理补贴时间和流程。

  (二)运用金融政策工具,缓解企业经营压力。

  一是引导银行机构综合运用展期、续贷、再融资、调整还款计划及“融资专项资金”等多种措施为受疫情影响市场主体缓解短期还款压力。提高“融资专项资金”灵活度,对转贷户使用额度从单户单笔不超过600万元提高至1000万元;对转贷资金使用最长时限调整为不超过30个自然日;对中小微企业跨行申请的新贷款置换原银行旧贷款,在结清原银行贷款时,可以申请使用“融资专项资金”。

  二是实施“首贷户”贷款贴息补助。对今年4月1日至6月30日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首次申请贷款的小微企业给予1000万元部分不高于1%的贴息补助,并视贴息效果,对补贴时限给予适当延长。

  三是积极争取国家新增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落实国家将今年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额度和支持比例增加一倍的政策要求,更好引导和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利用再贷款再贴现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为受疫情影响市场主体提供差异化金融支持。

  四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餐饮行业相关管理部门信息共享,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有关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数据,提升风险定价能力,更多发放信用贷款。鼓励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餐饮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

  (三)创新金融服务,提高资本要素保障水平。

  一是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评价激励。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阶段性目标任务,自2020年开始,我市推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评价激励工作,围绕主要金融指标增速、农村金融改革、支持小微企业、获取信贷便利化等方面进行考核。同是对县区存贷款增长、农村金融指标中涉农贷款增长、农业保险发展创新、农村金融改革“整村授信”推进、“信保基金”“融资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两项资金”)业务发展、“中小融”平台汕尾专区功能应用,以及制定出台促进金融发展和推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政策文件等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季度考核亮牌。以此来促进银行服务质效的提升,及时有效满足各市场主体的金融服务需求。同时要求各银行机构严格落实银保监会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切实减轻各市场主体尤其是个体工商户的综合负担。

  二是推广“中小融”平台汕尾专区应用。为解决银行机构与小微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运用金融科技优化金融服务,全面推广和普及“中小融”“粤信融”“粤商通”等平台,特别是把“中小融”汕尾专区作为重要抓手。截至今年6月30日,“中小融”平台汕尾专区已进驻11家金融机构,共发布79款信贷产品,登录注册的汕尾企业有18808家,累计贷款申请金额60.30亿元,成功授信企业555家,累计授信金额23.46亿元(含授信非汕尾市企业)。累计成功放款企业495家,累计放款金额20.51亿元(含非汕尾市企业)。

  三是不断构建金融与产业良性发展的体系。把引培银行机构、做大金融总量作为重点工作;把引培产业基金放在突出位置,加快投资项目导入汕尾,发挥基金对产业集聚的促进作用,形成产业基金引资效应;把招引上市公司列入重点任务,通过推动企业股改挂牌上市融资、扩大挂牌上市企业覆盖面,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引企入汕上市取得实质性进展,实现我市上市公司“零的突破”;同时把做大国企金融、培育贸易金融、发展农村金融摆上地方金融改革发展重要议事日程。

  尊敬的陈文静代表,通过近年来的努力,我市金融工作取得初步的成效,金融重点指标全面提升,农村金融取改革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两项资金”业务在全省成为创新业务,“中小融”平台发展位居全省前列。但是,我们也深深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距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距离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许多不足,特别是有效解决小微市场主体融资需求问题,是我们一直以来努力引导和解决的重点工作内容,尤其是在疫情影响的特殊时期,金融纾困迫在眉睫。下一步,市金融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扎扎实实、全力以赴落实好上级金融纾困各项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分行业分领域主动走访了解企业和广大市场主体经营情况和融资需求,有针对性缓解当前企业经营困境,让广大市场主体早日摆脱疫情影响,回归到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时,我们期盼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指导我们工作,对我们工作的薄弱环节提出意见建议,帮助我们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产生好的工作效果。

  如对回复有任何疑问,请径向市金融局反映。

  汕尾市金融工作局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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