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红海湾开发区内湖红色文化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信息来源:汕尾市水务局 2022-08-24 16:28:33 浏览量: 11296 编辑:杨志健
摘要: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汕尾红海湾开发区内湖红色文化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我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内湖村,为改建工程。项目修复省定红色革命遗址5个,改造民居建筑710栋,改造总外立面面积145550㎡,改造道路约6.07km。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34.29h㎡,全部为永久占地。工程土石方挖方总量23.78万m³,填方总量27.85万m³,借方总量4.96万m³,弃方0.89万m³,弃方外运至汕尾市城区红草南汾村虎地山脚作场地低洼处回填及综合利用。
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0592万元,资金来源:除上级补助资金外,其余部分由地方财政统筹解决。工程已于2021年12月开工,计划于2023年6月完工,总工期19个月。本方案为补报水土保持方案。
项目区地貌类型为丘陵、平原地貌,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为21.1℃,多年平均降雨量为2157.9mm。项目区主要土壤类型为赤红壤,地带性植被为亚热带常绿阔叶林。项目区属于南方红壤丘陵区,以水力侵蚀为主,土壤侵蚀强度为轻度侵蚀,容许土壤流失量为500t/(k㎡·a)。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34.29h㎡。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达到11%。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的通知,本工程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20.58万元。项目已开工,请尽快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依法落实主体责任。项目法人单位是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你单位应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形成管理制度。应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和参建单位,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督促各单位落实好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和知识培训,提高施工单位和人员的水土保持意识。
(二)依法落实后续设计。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内容应落实到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中。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和进度。
(五)项目在竣工验收或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四、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不定期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你单位应依法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汕尾市水务局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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